一、校名、校址
学校全称:华东政法大学
松江校区: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(邮编201620)
二、层次
本科
三、办学类型
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
四、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
语种不限,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
五、 报名条件(招收对象)
招收对象为2014至2015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院校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(艺术体育类、网络生以及定向生除外),且符合本市试点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条件,经学生学籍所在院校同意,身体健康者。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学校。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,不得报考。
六、招收名额
招生计划为30名,具体安排如下:
学院 | 专业(方向) | 招生人数 |
法律学院 | 法学(民商法律) | 4人 |
经济法学院 | 法学(经济法) | 3人 |
国际法学院 | 法学(国际经济法) | 3人 |
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| 政治学与行政学 | 10人 |
社会发展学院 | 社会学 | 10人 |
七、考试日期
2015年5月23日(周六)
八、招收男女生比例
无
九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
参照国家教育部、卫生部有关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,具体内容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。
十、考试
符合2015年“插班生”报考条件的考生,须参加我校组织的“插班生”入学考试笔试。笔试科目为大学语文、大学英语、法律基础,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。其中法学基础科目卷面成绩折合50%计入笔试总成绩,即笔试总成绩=大学语文卷面成绩 大学英语卷面成绩 法律基础卷面成绩×50%。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后,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50%的比例,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。
十一、录取
(一) 录取规则
按照笔试(60%)和面试(40%)总分,依据招生计划数,确定学校录取分数线,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,按照成绩总分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。对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的同分考生,则按照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依次进行比较;若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均相同,则再按照大学语文、大学英语、法律基础成绩依次进行比较。
在专业录取过程中,学校将根据专业录取情况以及考生所填写的“是否愿意调剂”情况,做相应的调剂,不再与考生联络。
(二)录取程序
1.公示、拟录取:我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招生网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。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考生,我校将于6月中下旬发放拟录取通知书。
2.录取:拟录取考生务必于9月初将本人大一学年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的复印件(需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盖章)提交我校招生办,经招生办审核通过的考生,将凭本人拟录取通知书换发华东政法大学正式录取通知书。凡成绩单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。
(三)插班生录取名单由我校报上海市教委审批,按“插班生”途径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,其学籍按照转学处理。
十二、学费标准
专业 | 收费标准 |
法学(民商法律) | 每生每学年6500元(沪价行[2000]第120号) |
法学(经济法) | |
法学(国际经济法) | |
政治学与行政学 | 每生每学年5000元(沪价行[2000]第120号) |
社会学 |
十三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
修学期满,符合毕业要求,颁发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。
十四、联系电话
招生办公室021-67790220
十五、网址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ecupl.edu.cn
招 生 网:http://zsb.ecupl.edu.cn
十六、资助学生政策
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,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“绿色通道”申请入学,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岗位、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。同时,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等学年奖学金以及40余个社会奖助学金。学校承诺: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。
十七、其他须知
(一)报名办法
1.网上报名:
报名时间:2015年4月30日—5月11日
报名方法:登录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www.cbs.fudan.edu.cn,进行网上注册,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,完成考试报名。经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,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印章。
2.现场确认
时间:2015年5月14日(周四)9:00-15:00
地点: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(万航渡路1575号)交谊楼第三会议室
(请考生事先准备好以下材料):
(1)报名表(考生本人签名,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印章);
(2)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学习成绩证明原件(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);
(3)考生2014年高考录取的录检表,加盖所在学校招生办印章或档案馆印章;
(4)报考费:报名费14元、考试费每门26元,共计118元。(沪价费〔2002〕8号、沪财预〔2002〕8号)
3.打印准考证
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,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彩色打印准考证。考试当日,凭准考证、身份证参加考试;二者缺一不可。
(二)笔试内容、参考书目
1.大学语文(满分100分;参考书目:《古代汉语读本》,陈重业主编,北京大学出版社,2005年8月版;《实用写作》,侯迎华主编,上海人民出版社,2014年2月版);
2.大学英语(满分100分);
3.法律基础(满分100分;参考书目:《法学通论》,洪冬英主编,上海人民出版社,2014年3月版);
(三)笔试时间
大学语文 2015年5月23日9:00-11:00
英 语 2015年5月23日13:00-15:00
法律基础 2015年5月23日15:30-17:30
(四)笔试地点
地 点 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(龙源路555号)
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。
(五)面试内容、时间以及面试地点
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、综合素质、科学素养、创新意识等内容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十八、监督电话
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,监督电话021-67790299